人工智能朗读:
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其中,《条例》明确规定了“爱护野生动物,拒绝伤害、捕捉、猎杀、买卖和食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拒绝买卖、使用非法野生动物制品”。
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其中,《条例》明确规定了“爱护野生动物,拒绝伤害、捕捉、猎杀、买卖和食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拒绝买卖、使用非法野生动物制品”。
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令人揪心,关于此次疫情的病毒来源,种种证据都指向了野生动物。滥食野生动物严重威胁公共卫生安全的问题也引发舆论关注,社会各界对此反应强烈。实际上,这并非滥食野生动物话题首次进入公共视野,,2003年非典的“罪魁祸首”就明确指向野生动物。钟南山院士表示,从过去几十年急性传染病的发生情况来看,近80%都是从动物来的。从历史来看,人类已经不止一次为滥食野生动物付出巨大代价,然而悲剧却一再上演。
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野生动物也是如此,枪响之后没有赢家。野生动物的交易和滥食,为病毒实现跨物种传播提供了可能,不仅成为了培育可能感染人类病毒的“温床”,更危害了生态平衡和公共卫生。
然而,尽管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呼吁拒食野生动物,为什么仍有人顶风作案?除了相关法律存在短板和漏洞导致执行力不足,总有一部分人难以自抑口腹之欲也是重要原因。有的迷信所谓“以形补形”药物价值等偏方,有的出于“猎奇”“炫耀”消费观。因此,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市场,需要用更严格的法治约束,也需要加强相关科普和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对野生动物不能吃、不敢吃、不想吃的社会风尚。
法律既是行为的硬性约束,也引导着社会的价值理念。滥食野生动物涉及到猎捕、人工繁育、经营、运输等多个环节,仅仅依靠有限的执法力量,难以实现全面禁止的目标,需要全社会的配合与支持。作为全国首部关于城市文明建设的法规,《条例》对于促进深圳市民文明行为养成具有重要意义。将“禁止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纳入《条例》,有助于市民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自觉自律养成更加良好的文明习惯,形成敬畏自然、保护生态的观念。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治保障。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随后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列明了禁食野生动物、可食动物名单的同时明确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具体罚则,为落实《条例》的要求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法律依归。用法治思维规范文明行为,又通过文明行为的蔚然成风让法律深入人心,乃为良性互动。
疫情终会过去,文明永不止步。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革除陋习、敬畏自然,这是守护“舌尖上的中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人类永远的必修课。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庄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