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天气转暖,人们开始流动聚集,可能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也在加大。在省政府新闻办 17 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第 34 场新闻发布会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介绍了清明期间城乡群众需要注意的问题。
表达感情 不在形式
记者另从会上了解到,对于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对其处以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孙巍说,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正向好的态势拓展,但零新增不等于零风险,疫情防控还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疫情还存在反复的可能。
清明节即将到来,统筹疫情防控、文明祭扫事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孙巍建议民众要文明追思祭祀,不为疫情防控“添堵”。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严防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倡导简约文明、低碳环保的祭扫方式。疫情期间,要坚持少出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要广泛推行网络祭扫、“服务祭扫”、“预约祭扫 ”等形式祭祀,不现场祭扫、不踏青祭祀。
孙巍说,祭扫重在表达感情,而不在形式,不管在什么地方祭扫,只要是真挚的情感,同样可以追思亲人。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请广大群众充分理解和支持疫情防控期间特殊的祭扫方式,我们做好自身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我们要持续抓好个人防护不放松,倡导简约文明祭扫,做到疫情防控与文明祭祀相结合,每个人都树立起“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强烈意识,打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这些行为将被处罚
发布会上,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殷伟表示,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 2 号公告》以及省防疫指挥部相关要求,我省将严格限制婚丧嫁娶等人员聚集活动,也暂不举办守灵、公开告别、现场祭扫等活动。为做好疫情防控,今年清明节全省公安机关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聚集、防扩散工作,协助各殡葬服务单位和各管控点维护好治安秩序。
清明节期间进行人员聚集性祭扫活动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
对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或谩骂、殴打有关工作人员的,公安机关将以阻碍执行职务、寻衅滋事、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络祭扫新风尚
省民政厅副厅长孙镝飞表示,今年清明节期间,全省各殡仪馆(服务中心)、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将暂停守灵、公开告别、现场祭扫等活动;集体(社区)公祭、骨灰海(江)葬等人员聚集活动也将暂停。为此,全省各地将开通服务热线、搭建网络祭扫平台,满足群众清明祭扫需求。
孙镝飞说,为了切实满足广大群众清明节祭奠先烈、缅怀先人的祭扫需求,微变传奇1.85,全省各地将大力推广和全面开展网络祭扫、服务祭扫、预约祭扫等文明节俭的祭扫方式。其间,各地将积极开通祭扫服务热线,搭建网上祭扫平台,通过网络祭奠、微视频讲述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文明的方式缅怀先人。由各殡葬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统一为安葬(安放)在墓园(骨灰寄存楼)的逝者家属提供墓位(骨灰格位)清扫、鞠躬行礼、敬献鲜花等服务。广大群众还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请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代替家属擦拭一次墓碑、代献一束鲜花或举办一次“代祭代扫服务”,逝者家属可以通过网络视频或微信公众号及时反馈服务情况。
另外,清明节期间,全省殡葬服务机构推出“服务祭扫”、“预约祭扫”等服务,各骨灰寄存楼、公墓等场所在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的同时,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擦拭一次墓碑(骨灰格位)、代献一束鲜花、举办一次代祭,并通过网络视频或微信公众号及时反馈服务情况,以解决部分地区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到现场祭扫的问题。
哈尔滨市民政部门从 3 月 22 日起开通“哈尔滨殡葬”微信公众号,市民可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进入网络祭扫平台祭扫;推行“代客祭扫”服务,皇山等哈市公墓提供献上一束黄丝带祭扫活动,并根据市民需求,提供预约服务;推出集体共祭活动,哈平路、天河园等殡仪馆推出由工作人员在骨灰寄存场馆集体鞠躬、敬献鲜花的共祭活动,适时通过媒体或微信公众号直播。同时,齐齐哈尔、牡丹江、绥化等地也将陆续开通微信祭扫平台,并提供多项代祭代扫和缴费等服务。
各部门联动倡导文明祭扫
为避免因民众聚集而可能发生的疫情扩散风险,全省各部门将联防联动,倡导文明祭祀。
民政部门将发挥牵头作用,按照指挥部要求统一发布暂停清明节祭扫服务信息,组织殡葬服务单位做好管控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应急(消防)、林草部门做好殡葬服务机构、林业和草原地区的安全防火工作。特别是公墓、殡仪馆以外的坟山墓地等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控巡查。
公安部门协助各殡葬服务单位和各管控点维护好秩序,对不听劝导、寻衅滋事等行为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制止和处罚。
城管部门积极协助各殡葬服务单位和各管控点,劝离占道焚烧祭品人员,依法查处占道经营祭品行为。
宣传、广电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微视频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公益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采取家庭祭扫、网络祭扫等简约方式缅怀先人。
各地还要组织动员殡葬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社团组织,积极发挥其在殡葬改革移风易俗中的作用,积极宣传引导群众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祭扫。